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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 卫 科

保卫科


1、保卫科是专门管理医院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科室,又是国家公安机关派出的基层机构。在院党委和公安机关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2
、保卫科下设保安大队、巡逻、门卫、电视监控、消防控制及义务消防队。
3
、保卫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把专门工作同群众工作、公开工作同秘密工作结合起来,为政清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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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范围是负责医院内部安全生产管理,维护医院治安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治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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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群众,严格遵守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依靠群众做好四防工作(防恐怖、防盗窃、防火灾、防公共安全事故)。
6
、加强内部治安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治安和刑事案件的发生,保证正常的医疗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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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内部发生的政治案件和治安、刑事案件,依据法定程序上报公安机关,配合实施现场勘查,查证。

    

消防控制室报警处理程序及日常管理制度

一、报警处理程序

1、接到报警信号后,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立即安排相关人员携带对讲机,插孔电话等通信工具,迅速到达报警点确认。

2、如未发生火情,现场确认人员应立即用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进行补救。

3、如确有火灾发生,现场确认人员应立即利用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息,利用现场灭火器材补救。

4,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根据火灾情况启动消防设备,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灭火,报告单位值班领导,并应拨打119向消防队报警。

5,情况处理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备正常运行状态。

二,日常管理制度

1,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未经专业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2,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3,值班时间严禁睡觉,酗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4,严禁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5,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保卫科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保卫科主任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做好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群防群治管理,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警惕,做好“四防”工作。

2.加强院内保安人员在岗值班的检查督促,组织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医院安全稳定。

3.做好医院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防火防盗安全生产的检査督促,协助公安机关对医院发生的破坏、盗窃事件进行调查和侦破。

4.负责保安大队的管理工作,增强保安人员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加强值班巡逻和门卫守护。

5.维护医院安全秩序和各类车辆的停放管理工作。

6.协助相关科室保证医院大型活动、接待任务的安全、有序进行。

7.保卫科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保安大队工作职责

1.负责院区治安巡逻工作,维护院区治安秩序,预防火灾和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保证院区安全。

2.采取定期和机动,重点好普及巡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巡逻,起码要做到每小时巡查一次;

3.巡查的内容和重点:

1)班后各科室的门窗是否关锁,有无治安漏洞;

2)门诊大厅、住院病房及院落有无闲杂人员和可疑人员;

3)发现可疑情况和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盘查,并立即向保卫科报告;

4)协助保卫科制止闹事,保护发案现场,看官可疑人员;

5)对财务科、收费处、各重点库房(药品库、物品库、汽车库)、住院病房、食堂和门诊大厅作为重点仔细巡查;

4.巡逻人员要佩戴袖章、胸牌、文明执勤,认真负责,衣帽整洁,保持值班室清洁;

5.对巡查中及时发现和抓获作案分子以及防火有功,给予适当奖励;对因工作不负责任,而发生案件或火灾,要给予经济处罚。

(三)保卫科门卫岗位职责

1.门卫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严格执行门卫治安管理制度,保证二十四小时门卫值班、执勤,确保安全。

2.门卫值班员必须佩戴标志,着装整齐,依法执勤,按章办事,遵守医院一切规章制度,及时处理医院门口的治安案件,严禁酒后上岗,按规定开、关门。

3.对就诊及探视患者者,要态度和蔼,热情接待,耐心解释。

4.配合护理部严格执行探视制度,对无理取闹者,严肃处理。

5.凡出入院的患者和陪伴人员携带物品进院、出院时,必须接受门卫的检査,对违规者,门卫有权扣留携带物品。

6.坚守岗位,对出人医院人员及车辆所携带的可疑物品认真查询,避免危险、爆炸物品进人医院,防止院内物品被盗、外运。

7.值班人员负责每日门卫室室内及其周围的环境卫生。负责指挥门前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影响急救车辆的通行。

8.制止小商小贩及闲杂人员进入医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

9.未经保卫科批准,收破烂、卖东西及其他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院内。

    治安管理制度

一、医院治安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落实责任制。各科室治安管理工作,由科主任负责,本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群防群治的原则,负责本部门安全隐患的排查,职工与病员间的纠纷调解以及本部门的治安安全。

二、保卫科定期对医院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三、科主任与院方每年签订安全协议,组织落实实施本科室治安责任制,落实安全预防措施,维护科室安全,组织和发动员工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

四、每位员工须协助保卫科,维护公共秩序,保证本工作岗位的安全,劝阻和制止违犯治安管理的行为,保护案发现场,协助保卫科查破案件。

五、工会负责调节员工民事纠纷,会同有关部门,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个人及群体进行及时制止、批评、帮助和教育。

六、积极做好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在医院非法组织活动的防范工作,对嫌疑人员加强监控、监督及管理。

七、协助公安机关依照法律对假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监督、管理、教育。

八、严禁医院员工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违者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九、凡酗酒滋事影响正常工作者,由保卫科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十、院内禁止玩火、打闹、攀折花草树木,不听从劝阻,损坏公物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员工未成年子女由家长承担)。

十一、严禁在医院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扰乱公共秩序。

                                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一)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医院各部门和个人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好消防工作。

(二)保卫科是医院消防工作职能部门,在医院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消防监督管理及具体工作,按照国家及有关公安消防监督程序的规定,实施消防监督管理。

(三)医院防火安全委会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四)各科室每周对本辖区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做好记录并向上级汇报。保卫科下发记录本,由各科室的消防安全员完成。

(五)各研究室、实验室、后勤班组每天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时应采取临时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并及时上报保卫科。

(六)凡接到安全委员会或保卫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的科室,及时落实整改,将整改情况上报保卫科。  

科室电话:029—8355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