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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2017年《陕西省呼吸病预防与诊治工程研究中心开放基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6     作者: admingl     浏览数:    分享到:

一、申报条件
1. 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或为高校在读博士。
2. 鼓励有志于呼吸病预防与诊治基础、临床和产品研发的校内外科研人员以个人或项目小组为单位申请立项,鼓励跨专业、跨学科组建团队开展合作研究。
3. 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
二、项目资助方向
    申报项目应围绕呼吸病诊断、治疗和预防相关问题开展,如感染性疾病、肺癌、呼吸慢性病的基础和临床研究,优先支持呼吸病预防、诊治相关技术或产品的研发,促进我省呼吸病诊治水平的提高。
三、项目经费支持及管理
1.资助金额一般为3-5万元,主要用于实验材料或耗材购置,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和成果的价值,可酌情增加或滚动支持。
2.开放基金项目可面向校外科技人员,但是经费不予转出,应在本中心研究室、实验室完成主要研究工作。
3.开放基金项目的经费管理办法按照《西安医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票据要求严格按照西安医学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四、项目申报
1.项目申报:自项目申报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项目负责人填写《呼吸病研究科研开放基金申报书》,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电子版《申报书》并提交纸质版至中心办公室。项目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9月18日。
2.评审立项及公示:本中心理事会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方案可行性审核,对评审通过并立项的项目进行公示。
联 系 人:陈子溦
E-mail:chrisczw@126.com
地址:710021 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西安医学院 行政楼504

                                    陕西省呼吸病预防与诊治工程研究中心
                                                      2017年6月8日
下载附件        陕西省呼吸病预防与诊治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