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配送企业:
为落实《关于提高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集中度的通知》(陕卫药政发【2017】6号)文件精神,经2018年3月2日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我院拟增加药品配送企业以更好地满足临床用药需求,请有意向为医院服务的药品配送企业采取自愿原则积极报名。
报名具体条件如下:
1. 企业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2. 企业注册资金达 伍 千万元及以上,2017年销售额达 伍 亿元及以上(提供税务报表且加盖税务公章)。
3. 企业在陕西省内有三甲医院配送业务,同时兼顾普药、短缺药、低价药、妇儿专科非专利、急(抢)救药品的配送能力,能保证一般药品在指定的时间内送达,急(抢)救药品在4小时内送达。
4. 企业应具有与药品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仓储场所(仓储面积不得低于 5000 平方米)及配送车辆数(提供租赁或购房合同证明复印件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5. 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情况,药学、信息人员配备等(提供相关人员的社保、医保证明及专业证明)。
6. 企业应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近两年来未被药监、物价、税务、纪检等部门通报,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7. 企业应具有完善的信息化网络系统,实现药品的现代化管理,对药品的购进、储存、运输、销售、经营和质量控制全程可追溯,并能向陕西省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平台提供实时配送信息。
8. 企业应具有较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正常配送、突发应急配送方案,物流延伸服务内容及对药剂科学科发展的承诺条件。
报名时间:2018年3月8日—2018年3月12日(节假日不休)
报名地点:药剂科办公室
咨询电话:029-83553373